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移交安置计划的通知》要求,今年下达移交鹤山市安置的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有温业强等7人。
依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温业强等7人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名情况向社会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涉及所公示对象公示内容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者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受理部门: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与就业创业股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联系电话:0750-8860913
传真电话:0750-8860821
附表:鹤山市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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