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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退役军人办实事】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孤老参战退役军人申请特困救助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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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来到共和镇平汉村参战退役军人何叔的家中,告诉何叔他的特困救助供养申请已经审批通过了,从2021年7月起政府将对他实行分散供养,每个月还发给他1491元的供养金。听到这样的好消息,何叔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拉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道:“我年纪大了,干活也不利索了,就靠着每个月的参战补助金维持生活,现在得到了政府的特困救助供养,我以后的生活就有保障了,谢谢,谢谢!”

  据悉,该市孤老优抚对象一般独自生活、除了抚恤补助金外无其他收入来源。为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今年5月以来,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开展孤老优抚对象排查统计工作,督促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时协助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办理申请手续,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孤老优抚对象纳入我市低保、特困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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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和镇的何叔就是该项工作开展以来,该市首名由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排查发现并协助办理特困救助供养手续的孤老优抚对象。下一步,该市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抓紧为符合条件的孤老优抚对象申请低保、特困救助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