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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统计局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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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鹤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鹤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经报市委和市政府批准,现就市统计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内设机构调整

  “工业能源与人口科技股”更名为“工业统计股”。

  调整后,市统计局共设5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综合法规股、工业统计股、社会经济股、城乡调查股。

  1.办公室     联系人:肖玉霞     联系电话: 8953525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承担各项普查、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负责管理办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网报系统,负责对计算机、网络及配套设备的日常管理。

  2.综合法规股     联系人:张丽萍     联系电话:8986598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负责全市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定期核算。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牵头负责民营经济统计。配合做好市委市政府各项考核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对外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协调、组织统计年鉴编印工作。组织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承担重要经济分析课题,撰写全市统计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统计会议报告。指导综合核算统计工作。

  指导全市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落实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统计信用建设。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各类统计制度和统计年报。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统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的建库、维护、更新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及各镇(街)、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人口、劳动力和工资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建立人才发展指标统计体系,做好全市人才资源统计。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3.工业统计股      联系人:冯子明    联系电话: 8983691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对全市工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科技、能源和环境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组织实施工业品价格指数调查;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4.社会经济股     联系人:吕荣耀     联系电话: 8982479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统计制度、规模以上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统计制度。负责相关专业资质等级外建筑业、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下服务业等企业和个体户(以下简称为“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业、邮政业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5.城乡调查股    联系人:王招鹏       联系电话:8982946

      组织实施开展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城乡一体化调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畜禽监测以及各类专项满意度调查,承接社会各项有偿调查工作。及时搜集、整理和编印城乡调查资料,开展对城乡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向上级提供有关城乡调查的统计资料和决策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对镇(街)、村(居)委辅助调查员的培训指导,定期对住户记账质量进行检查。编制居民生活消费和零售价格指数;定期对物价及城市居民生活情况、工业企业和房地产价格调查情况布置各项专题调查。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负责文化产业统计和监测,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和全市社会发展水平评估。

  

单位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2号楼3-4楼

邮政编码

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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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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