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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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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鹤山市统计局对照《鹤山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不足。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市统计局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10月16日,市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认真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成员带头学、示范学,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11月2日,召开全局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会议精神,并对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当前统计工作进行安排布置。11月15日,全局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党员干部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身的工作,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贯彻落实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局会议、统计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抓好传达学习。3月17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扎实成效。10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制定学习计划,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制定印发《鹤山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2022年学法普法工作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分散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先后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计法》《行政处罚法》《保守国家密码法》等法律法规,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培训要求,先后完成“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学习任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资源,养成积极学习的好习惯,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市统计局学习得分排在全市前列。

  3.加大监督力度,用好统计法治监督“利剑”。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籍换届后鹤山市委开展新一轮巡察之机,市统计局积极沟通,主动对接,推动统计监督列入市委巡察各镇(街)、市直部门党组织的重要内容。以国家统计局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行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四查一重”、“三个一批”工作要求,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专题学习、制定《鹤山市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和细化工作清单等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与市纪监委就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加强监督协作,形成我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

  4.融合主责主业,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一是结合专项纠治推进统计法进常务会。8月16日,市统计局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统计违法违纪案例,传达国家、省、江门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动员会的精神;邝耀宗局长亲自多次走进党校为干部教育培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切实筑牢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防线。

  二是结合第五次经济普查试点开展普法宣讲。市统计局借助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试点的契机,面向试点区域沙坪街道共196家联网直报企业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详细讲解统计法律法规、企业诚信统计等知识,促进企业真实、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助力经济普查试点顺利开展。

  三是结合住户大样本调查轮换工作开展送法入户。市统计局结合五年一次的住户调查样本大轮换,对镇村两级调查员、辅调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其依法统计调查的意识。在调查小区,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册、向住户派发宣传单张、设摊宣传等形式,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调查氛围,增强了广大住户对抽样调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配合度。

  5.加大基层培训力度,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市统计局结合“四上”企业培训计划,向联网直报单位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讲解,解读相关条文及违法案例,结合全国发生的案例和我市实际情况,剖析企业出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原因及后果,提出工作要求。坚持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做好新进统计岗位人员业务培训学习,鼓励镇(街)统计新人到市统计局跟班学习。创新培训形式,因应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多样方式进行培训学习,送培训到企业、村居,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今年1-10月,各专业累计开展培训33次,培训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941人(次)。

  6.全力配合防疫工作,发挥统计队伍力量。面对疫情多点散发的严峻形势,市统计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闻令而动,全力下沉到防疫一线参与交通防控值守、支援核酸检测、网格入户排查,成立抗疫突击队支援沙坪街道、雅瑶镇、古劳镇、共和镇防疫工作。

  (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统计局贯彻落实《鹤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党组书记、局长邝耀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带领全体职工干部不断提高法治思想水平:一是抓“关键少数”。党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党校学习;二是抓统筹推进。成立鹤山市统计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鹤山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市统计局《2022年学法普法工作计划》等学习计划,确保将法治学习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从学法内容和学法方式等方面予以保障。

  (四)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市统计局加强“双随机”执法力度,根据工作计划分批次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今年为止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4次,联合鹤山市市场监督局开展联合执法6次,执法进度为100%,并自行开展日常检查4次。做好统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完善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执法情况资料,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工作,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存在不足

  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方面:

  一是由于日常统计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法治学习时间有所下降,法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

  二是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开展大型法治宣传、宣讲活动受到一定限制,普法宣传力度减少。

  三是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方法较为单一,针对性较强和效果较好的送法入企覆盖面还不够广。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法治素质和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丰富学习形式,利用集中学、自学、会前学习、分享心得等形式,提高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自觉性,做到学透弄懂、融会贯通,切实提高学习实效,把法治理论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力量。

  (二)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多形式开展。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宣传法治活动,以新的《广东省统计条例》实施为契机,积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和企业的知晓度。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在市委市政府会议和进党校学习。丰富宣传方式,以送法到企业为重点,制定工作计划,提高覆盖面和宣传实效,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