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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统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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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鹤山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鹤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统计工作任务,增强统计部门工作透明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促进统计服务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政务环境。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局党组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党组会议、领导班子召集各股室负责人召开信息工作征询会议等形式,深入研究部署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工作落实。一是在组织架构上,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和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程序,及时更新及完善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建立健全的保密审查机制,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修改了《鹤山市统计局上网信息保密审批表》版式,信息公开前要求填写《鹤山市统计局上网信息保密审批表》,先由局保密员审核,再经分管局长及局长审定后才公开。四是在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政务信息特别是设计统计数据的信息时效性强,要求各股室在工作上密切注意政务信息的时效性。    

(二)突出公开重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我局在过去一年按照《鹤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长期公开的有:政务公开制度、机构职能(包括领导成员及分工、统计局职能及股室职责、单位基本信息)、法律依据(包括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统计从业资格证和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行政确认、便民服务;及时公开的有:统计公布、统计分析、统计数据、工作动态(包括2014年统计局主要工作情况)、突发事件及处理等。在统计数据公开上,扩大了每月数据公开的指标范围,使社会公众更清楚地了解我市各项统计数据。2014年还按要求主动公开2013年部门收支决算、2014年预算及 “三公”支出,接受社会监督。    

(三)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服务社会    

一是做好了网上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鹤山统计信息网及时更新网页内容,及时加载统计信息、统计数据、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提高统计服务水平。通过局政务公开栏、《统计月报》、《统计信息》、《统计年鉴》等公开渠道,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及时提供统计数据资料。积极配合鹤山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中统计数据提供信息资料,使统计信息资源与全社会共享;四是开通公众微博及成功申请认证,将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和转载政务信息列入了信息公开的常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对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布,公布了局机构的名称、领导成员及分工、职能及股室职责、单位基本信息、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行政权力、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统计数据等各类信息并及时更新工作动态。    

   (一)公开内容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5条。其中,统计法规3条、工作计划(党建工作)5条、工作要事98条、统计数据59条(其中统计公报1条、统计年鉴1条、统计分析9条、月度统计数据48条)。    

(二)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主要为政务公开栏和统计信息网,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计划、财政预算决算、行政收费、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接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对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我局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就做好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作如下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知晓的需求。    

(二)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把统计更好地服务社会作为工作的重点,形成更加适合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做好政务微博的发布转载工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起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使来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