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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统计局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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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的通知》(鹤司〔201713号),市统计局不断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网络宣传。在局网站“统计执法 > 行政许可与执法”栏目转载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全文发布,自101日起施行》的信息。

二是组织全局人员进行了学习。在局务学习会上,全局人员学习了《民法总则》。会议指出,民法总则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继承我国民事法治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各人要认真研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是在局LED屏幕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标语。

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