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的沙坪街道大院创文氛围工程施工招标于2018年11月6日以公开招标方式开标后,完成评标工作,按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评定办法规定,评定江门市中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万贰仟伍佰柒拾伍元肆角叁分(小写:¥62,575.43元),中标工期: 15天,项目指定负责人: 余影红。
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9日前按国家规定的投诉程序向沙坪街道投标中心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示!
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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