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鹤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35年)》的有关规定,现就鹤山市2024年鹤山开采规划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根据《鹤山市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35年)》,我市2024年无河砂可采区。
二、禁采区: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十月公告下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我市2024年无可采区,故2024年鹤山市辖区内的河段全部列入河砂禁采区。
三、本公告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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