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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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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市水务局强化监督,前往各在建工程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局在建工程共有5个,分别是鹤山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沙坪1项目区、沙坪2项目区、鹤山市沙坪河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期)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截污管网工程第三阶段工程二期工程PPP项目、鹤山市杰洲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一期工程、鹤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全部落实了行业监管责任,规范了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没有出现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没有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欠薪情况。

一、设立工人工资分账账户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除了两个PPP项目,均设立工人工资分账账户。在第一笔工程进度款支付时,要求施工单位将部分进度款划入工人工资账户,并在工资专户发放工资或施工项目部直接现金发放给工人。在支付第二笔工程进度款时,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凭证,经建设单位审核,在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下,第二笔工程进度款才能支付。

二、签订工人劳动合同

在建5个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或劳务外包公司与工人均签订了劳动合同,由项目部或劳务外包公司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同时在项目部门口明显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三、建立工程履约保证金

在缴纳工人工资保证金方面,我局在建的5个工程还没有落实,但我局在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求中标单位交付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才能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条款有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当所有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由承包人申请复检合格后支付,所以我局的在建工程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可用这些款项支付,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保障。下一步我局将按上级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对保证金完善落实。

为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落实和工程的顺利开展,我局对每一个项目派一名干部负责日常的检查监督及跟踪落实,发现情况及时反馈局党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