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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召开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述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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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鹤山市召开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述职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总结2020年鹤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领导林贤进、聂加伟、邓志华、任文、陈文、李海权、朱贵明,以及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街)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河长制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委书记林贤进指出,近年来,鹤山市为落实河(湖)长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如何做好下阶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指示精神,强力推进河长制示范县建设。鹤山作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示范县,肩负着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生态样板的重要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抓细河湖治理各项工作。抓源头治理,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抓问题整改,扎实做好水资源保障工作。抓工程进度,按时高质完成碧道建设任务。

  三、鹤山市的碧道建设2021年底前要完成47公里,重点支流治理项目2025年底前要完成124公里。碧道建设要优先集中在城区、各镇(街)圩镇、旅游景点附近,按标准高、使用率高的目标去建设,把碧道建设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与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城市品质提升、旅游资源开发等有机结合起来,打造惠民工程。

  四、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考核问责,加强宣传引导。河长制工作是当前省委、江门市委关注的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抓好今年任务,全面落实“十四五”起步之年市委市政府在全会和两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确保鹤山市今年发展再上新台阶。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龙口镇委书记邓志华,副市长、址山镇委书记李海权分别代表龙口镇、址山镇就2020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最后,副市长陈文总结鹤山市2020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情况,并结合鹤山市实际,部署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