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鹤山市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鹤司〔2020〕15号),我局拟废止《鹤山市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8月28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鹤山市沙坪街道港口路36号鹤山市水利局(邮政编码:529700)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sslj@heshan.gov.cn。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鹤山市水利局
2020年8月17日
相关稿件: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鹤山市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鹤司〔2020〕15号),我局拟废止《鹤山市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8月28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鹤山市沙坪街道港口路36号鹤山市水利局(邮政编码:529700)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sslj@heshan.gov.cn。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鹤山市水利局
2020年8月17日
相关稿件: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