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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审计局内设机构(2018年2月更新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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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职责,审计局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陈旭玲
联系电话:0750-8988369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后勤事务;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机关文电收发、会议、保密、信访、档案、财务、保卫、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和培训;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草拟我市有关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各项法律法规的应用和依法审计;组织协调对私营企业的审计监督工作;审核与复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质量;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机关行政监察和纪检工作。

(二)财政金融审计股
负责人:田建玲
联系电话:0750-8911831
负责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负责审计市国库办理市本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负责对市财政、地税等部门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市属地方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中央、省国有金融、保险、证券分支机构及所属的非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负责审计监督市直国家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竣工决算以及市管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使用情况、经济效益;审计监督市直各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市属国有施工企业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审计监督市投资开发公司财务收支以及基本建设基金;对有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人:刘建华
联系电话:0750-8911817
负责审计公共财政支出,对市直党群、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和文体广播、教育、科学及其他部门事业、文教企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有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法规审理股
负责人:源婕茹
联系电话:0750-8911829
负责拟定审计业务制度;拟定审计项目计划;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审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文书;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调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承担审计成果的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我市内部审计组织开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审计执法行为,履行对审计组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绩效审计股
负责人:张立权
联系电话:0750-8911813
组织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绩效管理水平。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由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水产、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市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对有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经济责任审计股
负责人:胡明忠
联系电话:0750-8911822
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