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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经验:“三个一”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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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桃源司法所充分发挥对镇街综合执法的协调监督和法治保障功能,积极指导监督桃源镇执法人员处理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疑难案件,在认定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指引执法人员采取合法、合理、公开高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柔性执法”,促使本案行政相对人主动自觉履行决定内容,深刻体现了行政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也起到宣传教育的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鹤山市司法局积极推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创新协调监督方式方法,探索依托司法所设立镇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的工作模式,补齐了镇街层级缺少执法监督和协调内部执法争议部门的短板,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202231日,江门市首镇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在桃源镇挂牌成立,以“三个一”工作模式率先打响镇(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动战”,提升执法监督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月一培训,推动镇街执法规范化

  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公共法律知识为主,结合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执法领域,每月牵头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开展一场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桃源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此外,组织桃源镇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进行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线上培训、网上考试,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3月以来,已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一月两检查推动镇街执法阳光化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纠正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除日常驻点办公外,每月开展两次行政执法监督“实地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无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包括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亮证、违法事实与依据是否告知、整改期限是否合理、救济途径是否告知等方面。同时,采取“两不两直”的方式,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情况下,直奔基层、直奔现场,听取商户、企业等执法对象对执法人员的评价,以了解真实的执法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常态化,将执法全过程置于阳光下,倒逼执法办执法形象与流程的规范化,杜绝执法不文明、不公正等不良情况出现。

  一季度一评查,推动镇街执法标准

  通过随机抽取与评查的形式,实施“一季度一评查、一评查一反馈”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中的合法性标准与规范性标准,从执法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严格细致的评查,直击案卷中存在问题,形成案卷评查报告,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案卷质量。

  下一步,鹤山市司法局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梳理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总结推广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桃源经验”,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实效,逐步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和运转高效的县、镇(街)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镇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