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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法治“第一课”,迈好履职“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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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是什么关系?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召开需要符合什么程序?村规民约是否就是“村民按照意愿自己制定”?这些问题,都能在3月25日上午文化中心报告厅中的授课培训课堂里得到答案。

  这是鹤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杰晖为鹤山市2021年新任职的村(社区)干部履职前的授课培训现场。应市委组织部、中共鹤山市委党校的邀请,冯杰晖以《上好法治“第一课”,迈好履职“第一步”》为题,向150名鹤山市2021年新任职的村(社区)干部进行了履职前的授课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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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杰晖先向村(社区)干部们介绍了当前鹤山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基本情况,阐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对我局“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了简要介绍,向村(社区)干部展示了我局近年来开展的民主法治村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项目成效,并播放了我市普法中心获得省“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十佳”示范项目的宣传片。

  接着,冯杰晖以村委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村民会议召开的程序、村规民约的制定、村民权益的保护、村干部违法违纪等方面作为切入点,结合鹤山市本地发生的真实案例,用轻松的语言,由浅入深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重点条文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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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杰晖还与参加授课培训的村(社区)干部们进行互动交流,会场气氛十分热烈,参加培训的村(社区)干部们纷纷表示受益良多。

  “法治,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农村是社会的‘基石’,是社会治理体系的‘末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需要法治护航。希望借此次村(社区)干部履职前的授课培训,能够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做个‘法律明白人’,成为‘法治带头人’,从而不断夯实乡村依法治理的根基。”冯杰晖说。

  目前,全国正在进行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鹤山市司法局抓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法律服务需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推出了一系列的民生项目。此次授课培训,是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之一,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村(社区)干部的法治观念,筑牢了思想防线,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了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