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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托起平安梦 创新铸造法治魂 ——江门鹤山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所长刘志锋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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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城镇隶属于广东省江门鹤山市,早年间,由于该镇山林土地面积较广,“三角债”及土地承包、山林地权属等矛盾纠纷较多。如今,当地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已蔚然成风,成为江门市法治镇示范点。

  鹤城镇法治风气焕然一新,离不开刘志锋的默默付出。刘志锋自2011年就任鹤城司法所所长以来,其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近三年来所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100%。刘志锋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一手抓社会治理创新,丰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涵,创新性地协助成立“昆仑法律顾问团”“昆仑协和会”等多个具有调解功能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将调解网络延伸至全镇各行各业,为当地党委政府构建“大调解”格局打下坚实基础,筑牢维护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成功实现了“矛盾不上交、问题就地解决”。2014年8月,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前来鹤城镇调研时表示,老百姓对“昆仑法律顾问团”“昆仑协和会”的信任感很强,“大调解”机制“结构很完善、力量很强”。

  保障群众权益:两个月解决12年无果难题

  刘志锋2003年大学毕业后,扎根基层17载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近年来,鹤城司法所为基层政府分忧、助企业经济发展、给群众提供便利,刘志锋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广东省优秀调解员”等称号,鹤城司法所先后荣获“全国司法行政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等称号。2017年,刘志锋被评为“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并于9月1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近距离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没有硝烟战火,但复杂琐碎,小至邻里纠纷大至群体性事件,一旦不能及时化解处理会酿出严重后果。对此,刘志锋深深明白必须走到群众中去。他带领全体所员深入16个村居及各行业开展调查调研,在此基础上就乡情、纠纷种类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和细致研究。此外,他组织司法所成员联合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定期组织排查,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快报和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机制,从被动调处转变为主动预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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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走街串巷、进村入户过程中,刘志锋通过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争取法律保护逐渐赢得信任与支持,调解工作也打开了局面。较为典型的例子,2016年5月27日,时年90岁的文某兴,前来司法所寻找刘志锋咨询。文某兴的儿子文某强,于1982年在鹤山市建筑公司工作时遭遇意外导致头部受伤,此后长休在家,至2004年原公司解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未得到工伤赔偿,还于2016年被确诊为六级智力障碍。由于生活困顿但又不了解如何追讨,文某兴这个九旬老人四处奔波多年仍然无果。受案后,刘志锋积极为文某兴提供法律援助,先后20多次主动上门联系接管已解散公司的鹤山市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组织调解,不厌其烦地逐一向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加班加点奋战,刘志锋那股执着劲儿感动了鹤山市资产经营公司上下,最终该公司同意承担文某强的工伤赔偿金,并于当年7月20日将28万多元转至文某兴银行账户。至此,持续12年的难题得到彻底解决。

  借助社会力量:为“大调解”注入创新性内涵

  2011年12月,鹤山市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被列入全省第一批23个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其时,司法所作为“大调解”工作主导部门,刘志锋积极参与到“大调解”构建的各项工作中,协助鹤城镇制定了纲领性文件,配套了一系列相关制度,逐步构建起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体系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建立了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村(居)调解室。可在此过程中,刘志锋想到鹤城司法所全所仅3个人,却要承担辖区3.2万人的公共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如何才能让纠纷调解的质量提高、速度加快?

  对此,刘志锋想到,如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可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快速化解。于是,刘志锋开始协助当地政府创新性地成立多个具有调解功能的社会组织,并积极引导已有的社会组织参与处理社会矛盾。通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重建社会自治力量,将调解网络延伸至全镇各行各业,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为“大调解”注入新内涵。

  例如,刘志锋结合律师“三进”工作,吸纳鹤城籍的法律工作者,推动成立了“昆仑法律顾问团”,通过发挥顾问团成员良好的人脉关系、坚实的群众基础以及专业的法律知识等优势,广泛联系群众,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矛盾苗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让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再如,刘志锋充分调动16个村居的“三老”以及有威望的村民成立“昆仑协和会”,利用会员配合参与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了促进以上的社会组织的形成,刘志锋常放弃周末、牺牲晚上休息时间,登门拜访“准协会成员”谈心,动员他们为鹤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添砖加瓦。最终,两个社会组织顺利诞生并发挥作用。其中,2015年12月,刘志锋联合“昆仑法律顾问团”,为100多名遭拖欠工资欲图上访的企业员工,协助申请仲裁、查封并成功追回工资80多万元。

  扩大社会参与:情理结合、疏控交融调解模式开花结果

  近四年来,刘志锋参与调解的纠纷达460多宗,代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当事人追回各类赔偿达3000多万元。其协助成立的“昆仑法律顾问团”将鹤城籍法律人士尽收其中,“昆仑协和会”更使乡贤治村的村民自治重现。经刘志锋的引导,鹤城镇原有的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驻村律师、宗族长者、海外乡亲、德高望重的老同志、老干部等社会力量也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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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志锋坚持“点上求突破、线上促提升、面上拓联动”的工作思路,依托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由协和会的热心会员倾心说“情”,法律顾问团专业说“理”,情理结合、疏控交融的“大调解”模式在鹤城镇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从政府层面看,已从原来大包大揽转变为“政府引导、社会协同、组织互助、群众共享”;从司法干警层面看,由东奔西走的“救火员”转变为主动出击的“宣传员”“排查员”;从当事人层面看,也能减轻诉讼负担,加快调解进程。随着鹤城镇“大调解”模式在全市进行推广,鹤山市成为全省12个社会创新试点之一,逐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