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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鹤城模式”新探索--址山司法所践行“调解五法”,走出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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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鹤山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鹤城模式”已在全市复制并推广。其中,址山司法所稳步推进人民调解“鹤城模式”示范建设,在实践中总结出“调解五法”,实现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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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址山特色的“调解五法”--“感同身受法、冷却降温法、亲情疏导法、案例引导法、指明道路法”被广泛运用在禽畜禁限养、三清三拆三整治、野生动物禁限养等中心工作中,既有效推动了当地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又维护了个人、集体和社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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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同身受法:双向换角度思考,切实保障个人权益

  “在农村,很多养殖户身扛饲料包,靠着养殖场撑起了一个家。禁养、清拆等行动关乎着养殖户的生计。换位想一想,当你面临用以维持生计的养殖场被拆,你会怎么办?”带着这样的思考,在禁、限养区整治清拆开始前,址山司法所连同镇政府相关部门,将整治清拆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殖户,告知其政策要求、补贴标准及法律后果,给养殖户预留了足够的时间和过渡期。同时,整个清拆过程注意严格程序要求和规范执法,依法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冷却降温法:拓宽情绪宣泄渠道,做好人民的倾听者

  近年来,址山镇一直致力于打造普惠、专业、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位于该镇中心临街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人民调解工作站,除了集中受理群众诉求、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民生问题,更是成为了群众发表意见、宣泄情绪的重要平台。禁养、清拆行动涉及多部门执法,群众遇到问题也不清楚该找什么部门,因此址山镇调委会主动引导群众有事可以先找“调委会”。无论走进工作站的群众情绪有多激动,在调解员的提前介入、耐心聆听、细心解释下,群众都能迅速“冷却降温”下来,清拆工作也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亲情疏导法:找当事人信任的劝导者,调解效果更佳

  在址山司法所所长王秋的带领下,有着一群热心调解员,正发挥着个人专业特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成为了值得群众信赖的“身边人”。不管是清官难理的家务事,还是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都可以找到这群“身边人”来排忧解难。在清拆行动这种难度较大的调解案件中,址山司法所还积极发动群众信任的亲朋好友等身边人,耐心做好养殖户的思想沟通工作,防止养殖户对政策产生过激反应,引导、劝服养殖户配合政府工作、主动清场,真正实现身边人解身边事。

  案例引导法:利用现成案例,说服当事人按规矩办事

  有着多年丰富调解经验的王秋所长说:“在农村,调解需要用到法律法规的时候,不能用百姓听不懂的法言法语,一个真实案例比一百句劝导的语言管用得多。”在日常工作中,址山镇调委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会主动整理收集一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利用调解现场、“党员直接联系群众日”入户等时机,用真实案例贯穿调解全过程,把法律知识送进寻常百姓家。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进村入户对群众进行以案释法,指引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指明道路法:找准焦点、明晰道理,走法律之路

  过去,群众遇事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既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给行政管理带来极大的压力,也不能有效解决问题。为了破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难题,址山镇调委会在每一起调解案件中,都坚持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比如,址山镇调解委会事先收集禁、限养区内养殖户信息,精准抓住对整治、清拆有抵抗情绪的养殖户的诉求和矛盾所在,告知其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敦促养殖户在法律的框架下做好整治清拆工作,推动畜禽禁、限养工作有序进行,保障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稳步推进。

  在“调解五法”的引领下,址山镇完成了114家养殖场的清拆任务和73家养殖场的整治任务,清拆、整治完成率达100%,大大降低了当地的信访案件数量。址山镇的“调解五法”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有力维护了司法行政的公信力,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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