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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司法局落实“四类”群体学法,助力《社区矫正法》顺利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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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有效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近日,鹤山市司法局在落实“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四类”群体学法,为《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落实约200名社区矫正对象学法。以网络直播授课形式,利用钉钉智能移动办公平台,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全市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网络直播方式专题学习《社区矫正法》。本次课程内容经严格审定后,由专业社工授课,各司法所分别集中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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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落实2千名普法志愿者学法。围绕《社区矫正法》的亮点、立法的意义、社矫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以及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和职责,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向志愿者深入解读《社区矫正法》,提高志愿者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志愿者力量,提高社区矫正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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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落实上万名机关干部学法。印发《鹤山市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要求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民政、人社等社区矫正参与单位和各镇(街)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为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共商协作机制打好基础。共和镇还组织镇政府中层以上干部开展《社区矫正法》培训,加深镇职能部门对社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落实50万市民群众学法。一是派发宣传海报。目前累计派发超过5000份,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对《社区矫正法》的认识和了解。二是开展社区普法宣传。6月以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先后组织开展了12场次《社区矫正法》进社区专题宣传活动,各镇(街)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累计26场次。三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6月以来,市司法局在城区主要街道、社区悬挂《社区矫正法》宣传横幅12条,在中山路法治宣传栏、北湖法治公园宣传栏张贴了宣传喷画。各镇(街)在辖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共42条,张贴海报15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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