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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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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保证执法协调小组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8月30日上午,我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朱立辉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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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江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鹤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工作规则和2019年重要工作计划安排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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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抓好各项工作,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创执法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落实组织保障机制,强化考核评价,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引领,多措并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源头治理;二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领域工作水平;三要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四要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加快执法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会议强调,执法协调小组要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下,牢牢把握职能定位,统筹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要加强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加强对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