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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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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下午,我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江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鹤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招文娟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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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鹤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关于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意见》和《鹤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守法普法工作和对广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普法宣传的政治方向,抓住守法普法工作发展的新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守法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创法治鹤山建设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对标对表《鹤山市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行动方案》首批守法普法工作项目,明确行动方案确定的任务及时间节点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推动重点突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抓好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要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抓好法治创建,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要抓好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守法普法工作实效。

会议强调,要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小组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确保有效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