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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场监管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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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宣传、信访、督办、政务公开、综合调研、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联系电话:8810318)

(二)人事监察股

负责本系统党务、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系电话:8810330)

(三)装备财务股

承担本系统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编报本系统的预算、决算工作;安排管理有关项目经费及部分系统专项经费,并按规定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项收入的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本系统执法装备的管理和规范相关工作,指导硬件设施规范化建设;负责审核基本建设规划和项目,监督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及大项支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等。(联系电话:8810317)

(四)政策法规股(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

宣传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修)订本局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和听证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权责清单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相关的咨询服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所、股室做好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标准和操作规范。(联系电话:8810335)

(五)登记注册股

负责有管辖权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许可行为及相关登记注册工作;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承担全市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库、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承担有管辖权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联系电话:8202005)

(六)企业监督管理股

组织对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组织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和预警等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负责全系统推进便利营商工作,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后持续健康发展;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联系电话:8810361)

(七)质量股

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质量发展、质量强市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推行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和抽查检验;部署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工作;组织协调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的专项整治;依法构建产品、设备、装置的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范管理机制;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风险分析等生产加工的监管工作,按照分工承担与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协作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涉及的质量安全事故;组织指导查处违反产品质量、生产许可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联系电话:8933877)

(八)标准化股

统筹协调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协助组织制定、修订有关地方标准的相关工作;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行标准联盟和社团标准建设;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配合做好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与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监督管理全市的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数据识别编码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违反标准化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联系电话:8933878)

(九)计量认证股

统筹协调全市计量发展规划;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地方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和校准行为以及计量仲裁检定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推行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开展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机构和认证咨询、培训、考核、评审工作,依法监督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违反计量、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联系电话:8933889)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承担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等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监督管理相关生产单位、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联系电话:8933895)

(十一)市场规范管理股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商品交易市场公平交易经营秩序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公平交易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违法行为;承担动产抵押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管理工作;承担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商品质量法规及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环境和消费维权政社共治;承接上级投诉举报中心交办事项。(联系电话:8810366)

(十二)商标广告管理股

组织商标和特殊标志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活动;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广告监测,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组织广告业统计工作。(联系电话:8810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