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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食品小作坊拟发证信息公示(201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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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食品小作坊拟发证信息公示(2018.8.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我局现场核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7508812174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人民路35

邮编:529700

序号

小作坊名称

经营地址

负责人

食品种类

现场检查时间

1

鹤山市龙口镇皖美豆腐店

鹤山市龙口镇霄南村委会七九经济合作社仓库

戴永美

豆制品(豆腐)

2018-8-9

2

鹤山市沙坪豆鲜苑豆制品加工坊

鹤山市沙坪鹤山工业城29号三楼

鞠玉清

豆制品(豆腐,豆腐泡)

2018-8-13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