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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2021年4月25日)(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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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沙坪渔乐餐厅等4户企业(名单附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上述企业的行为,构成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鹤山市沙坪渔乐餐厅等4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鹤山市沙坪渔乐餐厅等4户企业有权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0308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吊销名单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负责人

告知书文号

91440784314992137F

鹤山市沙坪渔乐餐厅

程通明

鹤市监听告〔2021〕1-6号

440784000044220

鹤山市华天达鞋服皮具厂

钟丽萍

鹤市监听告〔2021〕1-7号

440784000064290

鹤山市豪发美食店

易艳敏

鹤市监听告〔2021〕1-8号

91440784MA51DJ878H

鹤山市强宁营养健康咨询服务部

陈小梅

鹤市监听告〔2021〕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