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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凝聚合力创建食安城 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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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鹤山市被列入首批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名单,成为全省唯一同步开展“双安双创”的县级市。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在江门市委、市政府和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心支持下,在鹤山市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8月25日,鹤山正式被命名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吹响“集结号”

       鹤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县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实地调研食品安全和创县工作,积极解决创建过程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充分发挥市镇两级食药安委作用,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齐心协力推进创县工作。印发《鹤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将食品安全纳入镇村两级绩效考核,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奖惩并重。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二、坚持人民至上,恪守底线筑牢“强屏障”

       做好源头管理消隐患。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市累计培育“粤字号”产品10个,有效期内的“二品一标”产品20个,已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主体663个。建立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格局,增设一座粮食质量检测站,推动粮食检验进社区、进超市、进企业,让城乡居民吃得更加安全放心。

  做好协同联动增合力。发挥市食药安委统筹指挥作用,整合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各镇街等单位监管资源,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共治。一是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助力;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风险分级管理机制,以食品安全“攻坚年”行动为主线,开展了桶装饮用水、酱腌菜、校园及校园周边、农村食品治理、过期食品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开展监督抽检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2018年以来,鹤山共完成本级食品检验量8277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199709批次,销毁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4691.95公斤,暂未出现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四是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将达到追诉标准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18年以来,鹤山市各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相关案件646宗,有力维护我市食品安全环境;五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市141个村社区全部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延伸到村社区一级,在落实包保检查过程中发挥主力作用,将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环境卫生不达标、过期食品等问题带来的风险及时化解。

  做好创县宣传凝共识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安满意度调查、食品安全宣传“六进”等活动,结合鹤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通过现场宣讲、游戏互动、知识问答等各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县宣传。创县至今,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超过150场,“一监到底”查食安活动27期;每年在公众号及各类媒体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超过20条,在村居、学校、商超等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达3000个,近年来鹤山每年定期为全市4万移动用户订制创县专题视频彩铃,有效提升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三、延伸创县成效,助力食安城创建“强冲刺”

       创县期间,鹤山成功创建1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打造江门市首个食品安全科普园,深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实现AI智能监管,全市学校食堂及养老机构接入率100%。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明显加强,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合力有效增进,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显著提升。

创县期间,鹤山成功创建1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打造江门市首个食品安全科普园,深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实现AI智能监管,全市学校食堂及养老机构接入率100%。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明显加强,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合力有效增进,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