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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场监管局极构建全链条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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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鹤山市市场监管局将信用监管贯穿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通过事中分类监管、事后信用修复的模式,深耕社会信用建设工作,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实施信用风险分类,释放信用监管生产力。大力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利用广东省企业信用风险分析系统对本辖区企业的进行信用风险分类,定期动态更新数据。目前我市共有A类企业7234家,B类企业4172家,C类企业1754家,D类企业483家。根据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针对不同企业信用风险类别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将无差别、粗放式监管转变成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无处不在”。

  二、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凝聚信用监管公信力。依托江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力度,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机制,不断提高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系统自动推送至信用广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截至10月31日,共通过平台收集“双公示”信息18066条,其中行政处罚244条,行政许可17822条。

  三、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彰显信用监管震慑力。通过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协同推进失信联合惩戒,使失信者、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优化信用修复流程,鼓励自我纠错、重塑信用。截至10月31日,已成功修复并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1条,累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06条、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信息357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