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市场监管局“三加强”开展2021年年度报告工作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年报公示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公示即监管”的客观要求。2022年,鹤山市市场监管局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经过全线发力,年报率对比去年有所提升,2021年年度报告已报送企业10991户,年报率97.52%,同比上升0.22%;已报送农专社240户,年报率95.24%,均超过江门市平均水平。

  一、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年报影响力。把宣传引导作为推进年报公示工作的重要抓手,采用多种形式建立宣传“密网”。一是发布公告。2月17日在鹤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报送2021年度报告的公告》,告知经营主体年报时间、路径以及咨询电话,向社会广泛宣传。二是发布推文。通过鹤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警惕!这条“年报”短信千万别点开!》的推文,在提醒企业年报的同时,以情景问答的方式提高企业对常见的年报骗局套路的警觉性。三是短信提醒。4月向经营主体发送报送年报提醒短信5875条,做到点对点通知;6月15日,对仍未年报的企业,再次发送短信1192条,并由市场监管所人员打电话逐户通知,确保宣传覆盖无死角。四是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关于报送2021年度报告的公告》,发挥融媒体中心宣传作用。在江门日报上刊登《关于报送年度报告的通告》,发挥纸质媒体宣传作用。

  二、加强挂钩联系,提高工作向心力。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安排,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加强局领导对挂钩联系片区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年报公示工作的突出问题和难点。

  三、加强监管清理,提高企业约束力。一是推进“死户”清理工作。对于符合清理吊销条件的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按时限完成,改善市场主体“虚胖”的现状,尽量确保年报公示率准确反映我市市场主体实际状况。今年已立案吊销企业91户,有效减少“僵尸”企业,提升市场活力,提高年报效率。二是实施信用约束。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伴随“终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商事主体和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各行政机关将在经营、投融资、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对未依法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经营主体通过主动公示经营信息,一方面为社会公众查询其真实经营状况提供了可靠依据,另一方面减轻了经营主体的申报负担,将“人力往返”变为“数据代劳”。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企业年报抽查工作,提高企业对年报重视度,发挥年报信息公示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