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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场监管局“四”字要诀出台疫情防控法律适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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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法治建设为引领,积极担当、主动作为,梳理防疫法规政策,形成相关法律适用清单,得到鹤山市的肯定,为依法防疫指明了方向,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一、构建“两个清单”,做到监管有“据”。全面梳理《刑法》、《传染病防治法》、《价格法》、《广告法》等14部法律法规,形成了《鹤山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适用清单》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违法行为法律适用清单》,为防疫监管执法提供系统依据,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工作法律适用的指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二、聚焦“九大类别”,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市场监管职能,重点梳理价格违法行为、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等九大类别违法种类,囊括47种违法犯罪行为,对应适用情形、定性依据及处罚依据,为市场监管人员依法从重从快查处疫情防控期间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遵循,便利执法人员快速定位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三、紧盯“两个群体”,做到引领有“方”。两个适用清单围绕经营者和普通民众两大群体,罗列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让群众意识到:经营者违法经营或违反防疫规定,轻则违法,重则犯罪;普通民众不遵守防疫规定,同样也有可能触犯《刑法》引导群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守法自觉,有效做到配合防疫、自觉防疫,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抗击战胜疫情。

  四、突出“三种方式”,做到宣传有“道”。一是统筹利用新媒体及旧媒体,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发布告诫函,提醒广大市民和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做客广播电台“法治鹤山”栏目,分析执法过程中典型案例,提高群众用法水平;二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法律法规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强化群众对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认识;三是开展集中约谈,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压实经营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