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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竭力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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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制度举措,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诚信市场环境。

  一、信息公示有广度。一方面,着力提高企业年报工作知晓度,对年报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通过鹤山市人民政府网、鹤山政府网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年报公告,告知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申报操作方式方法等,提升企业自主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完成年报公示;另一方面,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作为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东等平台公示。自2021年以来,牵头归集“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16539条,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智慧监管有力度。一是积极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落实“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基础上,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对照权责清单,及时更新确定各部门抽查事项197项、市场主体名录47132户、执法人员库484人,实现了监管事项全覆盖。二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网络直播”模式,在互联网上实时公开整个监管执法过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随机产生抽查对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全程监督,积极发动市民观看网上直播和互动,检查结果实时公开,有效推进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三是试点推行特种设备智慧管理模式,有效解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超期未检、无证上岗、违章作业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监管手段单一、应急处置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实现特种设备全周期监管数据化、标准化、智能化,特种设备飘红率从原来13.43%下降至2.2%。

  三、柔性执法有温度。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依据《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初次轻微触犯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市场主体,如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或免予行政处罚。依法严查触及食品安全底线、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监管执法兼具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