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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春节,鹤山市场监管不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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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地过年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鹤山市市场监管局春节“不打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检查,全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安全。

  一、严把疫情防控关

  一是发出《致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引导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零售药店和餐饮店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二是成立7个督导组每天对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企业是否落实“十必须”规范要求,农贸市场是否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零售药店是否落实购买退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等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三是继续扩大“鹤山市疫情防控服务专栏”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和更新专栏的后台数据、场所码、电话号码等信息。扩大宣传,增强“鹤山市疫情防控服务专栏”的影响力,有效、精准开展疫情防控。四是加强对进口医疗器械(含原料)、药品、冷库冷链产品监管,将全市6家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落实一周两检,农贸市场、进口水果档实行每周核酸检测抽检制度,春节期间,开展重点场所人员核酸检测121人次,产品检测21份,环境检测25份,以上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五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确保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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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紧盯市场稳价关

  以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防疫物资、粮油蛋奶、肉菜水果和白酒等节日消费特色商品为重点监控对象,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积极配合发改等有关部门的稳价保供工作,依职责主动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提升监管成效。严肃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发布《春节价格提醒告诫函》,引导经营者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价格行为。除夕至今,共计检查各类物资和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主体302家次,从检查情况看,我市重点商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暂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微信图片_20220207144648.jpg

  三、守牢安全底线关

  (一)食品安全不放松。一方面,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原辅料采购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从业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台帐登记、索票索证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惩销售无合法来源、过期、三无、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开展春节冬奥期间食品抽检,抽检范围包括酒类、饮料、糖果、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瓜子、花生、开心果)等节日消费量大的品种及餐饮单位的大米、肉类、食用油、调味品等应节食品。截至目前,监督抽检171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已立案查处。

  (二)药品监管不停步。开展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督促各医疗机构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共抽检4批次药品、1批次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目前,检测结果暂未出具。

  (三)隐患排查不松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旅游景点等人流密集场所在用的电梯、游乐设施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求相关使用单位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充分利用“江门市特种设备智慧管理系统”的企业自主管理平台功能,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排查企业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对全市41家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微信图片_20220207144641.jpg

  春节期间,鹤山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检查药店103家次,发现问题4家,立即整改4家;检查农贸市场175家次、冻品经营销售主体178家次、餐饮单位219家次、食品生产企业2家次,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