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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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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通过定机制、严执法、促发展,开展网络市场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秩序,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交易环境取得一定成效。

  定机制,夯实网络监管工作基础

  一是制定工作规范。结合网络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规范》《网络市场监测标准化流程》《网络经营者须知》等日常工作规范。二是完善网络主体数据。为切实履行“以网管网”的监管思路,根据上级下发的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以及通过指南针系统下载、业务系统导出、日常监管发现等多渠道、多形式尽量完善辖区网络经营主体信息。目前收集到鹤山市共有网络经营主体1535户,网站(店)2114个,美团、饿了么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1877户,基本掌握了辖区内网络经营者情况,为有效进行网络市场监管提供了坚实基础。三是有计划进行监测。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网络经济户口情况,制定每月监测计划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监测,每个网站(店)一年监测不少于1次,并根据各个时期专项行动进行定向监测,监测中对相关网页截图保存,做好监测记录,对不规范的网络经营行为跟踪落实监管执法措施,形成常态化监测和定向监测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严执法,提升网络监管工作成效

  围绕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等民生领域以及社会关注的网络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网络交易执法行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网络市场监测,深化“网剑行动”以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专项整治”“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大力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通过自行监测、网络抽检、投诉举报等渠道深挖案源,协同相关部门在网络案件查办上取得了较大突破。2021年,市场监管局共出动697人次,检查网站(店)5182个次,实地检查网站(店)520个次,责令整改网站30个次,立案查处违法网络案件20宗。查办了民营医院发布虚假广告案、山泉水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美团外卖餐饮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等典型案例,有力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增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的影响力与震慑力,提升了网络监管工作成效,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发展,维护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手段,通过大力宣传《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网络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组织开展专项监测自建交易网站、外卖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有不按规定公示市场主体信息情况、是否有经营野生动物、长江野生鱼等菜品情况,行动中纠正未按规定公示主体信息35户次,纠正标示经营野生动物信息1条,提请关闭没有真正营运的电子商务平台1个。加强对食品安全企业和外卖送餐平台合作方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指导,2021年对美团、饿了么外卖服务点开展实地检查和行政约谈2次,督促相关责任人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指导其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消费纠纷调解机制。通过加大力度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审慎包容监管,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净化网络交易环境,促进辖区电子商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