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为巩固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行动成果,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在全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力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

  一、高位推动,认真抓好培育活动。联合鹤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共同制定印发《关于印发鹤山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培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局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靠前指挥创建,业务股室联合辖区所负责组织落实工作。建立由市局负责指导督办,各市场监管所分阶段具体实施的培育机制,切实把培育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周密安排,确保培育活动有序推进。首先组织动员。召开“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培育活动动员会议,宣传动员辖区食品经营店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申报参加“农村食品安全示范点”培育活动。其次选取试点。通过前期业务股室和辖区所工作人员的实地考察和宣传动员,选取龙口、雅瑶两镇各2家经营户作为培育试点。最后开展培育。对评选标准进行细化剖析,指导参选商家对照评价标准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共同探讨参选商家疑难,提供最优解决方案,为培育活动的有序推进奠定基础。

  三、齐抓共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一是加强指导。该局多次现场指导参选商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分类分区销售,完善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标签标识管理工作等。二是明确创建标准。严格按照评选“七好”标准,全方位、多角度排查参选商户的薄弱环节,全过程动态跟踪整改工作进度。三是明确创建目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以此次创建为契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引导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构建来源可溯、质量可靠、群众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的原则,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