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降税减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下发《关于降低条码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物编中心函〔2019〕23号)文件,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再次调整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次性加入费:
十三位数字标准码 一次性加入费 | 原收费标准 1000元 | 新收费标准 800元 |
十三位数字标准码和八位数字缩短码 一次性加入费 | 原收费标准 1400元 | 新收费标准 1200元 |
胶片制作费:
原收费标准 | 40元/张 |
新收费标准 | 32元/张 |
系统维护费:
系统成员类别 | 原收费标准 | 新收费标准 |
单个企业 | 800元/年 | 640元/年 |
集团公司 | 1200元/年 | 1200元/年 |
进出口公司 | 1600元/年 | 1200元/年 |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广东分中心鹤山市代办处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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