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农资商品市场环境,杜绝不合格农资商品在本辖区市场上流通,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局市场处《关于不合格农资商品的情况通报》(粤工商市农资通报[2018]07号)文件精神,古劳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本辖区不合格农资商品的排查行动。
一、收集信息,明确重点。首先通过系统查询本辖区内注册有关从事农资贸易的商户,整理成表。根据收集的商户信息,合理规划此次行动的最优路线,有序开展,提高执法效率。其次,在行动时,重点摸排区域放在综合市场、城乡接合部、乡道两旁商业区等市场活跃区。
二、认真排查,做好记录。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认真查看商户肥料情况,记录商户销售的肥料品牌、数量,检查商户销售记录、进货来源等台账,对照“黑名单”中的26种不合格化肥商品,逐一核对;同时提醒商户要严格把好农资商品质量关,通过正规途径购进农资商品,对进货的农资商品一定要有相关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提高自查自纠的意识。
通过排查,本辖区有2家商户从事农资商品肥料销售经营,没有发现不合格化肥商品。(古劳所 黄毅红 供稿)
附件:
相关稿件:

政务微博
鹤山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