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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局获江门市医药行业协会送感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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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江门市医药行业协会向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来“感谢状”,对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以身表率、不辞辛苦,引领医药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防疫、控疫、抗疫工作表示感谢。

  新冠病毒疫情以来,鹤山局既严格监管又暖企安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落实物资保障。一级响应期间,该局迅速召开了鹤山市疫情防控物资会议,动员各企业等通过群策群力、共同参与,想方设法挖掘疫情防控物资购买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疫情防控物资短缺的问题。同时,开辟“绿色通道”指导服务3家企业转产扩产医用口罩(非无菌),最高日产56万个,有效缓解我市的医用口罩短缺问题。

  二是强化药械安全监管。在疫情期间群众对疫情防控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需求量增加的情况下,该局结合日常检查重点开展对抗病毒口服液、连花清瘟胶囊、小柴胡颗粒、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线测温仪等的监督检查,共查处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件1宗,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照要求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案件1宗,销售劣药案件1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件7宗。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关于疫情方面的投诉举报319宗。

  三是加强联防联控。疫情期间,对各药店、医院和诊所发出了《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经营指引》,规范各单位在疫情期间的经营行为。督促各药店落实进店人员扫“粤康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落实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止咳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将相关购药信息报告镇街“三人小组”,并加大对药店工作人员和群众关于须实名登记报告的43种退热类药品的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已收集上报购药人员信息172474条,核查疫情线索254条。

  四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符合条件的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申请人承诺制”办理,办理时间由15天大幅削减至3天,减轻企业负担。并相继开展了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药械专业知识的宣传和政策宣讲,大力普及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水平。(药械股李知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