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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湿粉统一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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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省发生的食用河粉、粿条等湿粉类食品引起米酵菌酸毒素中毒事件以及媒体报道黑龙江省发生的米酵菌酸毒素中毒事件引起极大关注。为吸取米酵菌酸中毒事件教训,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0月20日到21日,开展“湿米粉统一查”专项行动。

  一、规范行为,打击违法行为

  行动中,重点排查农贸市场内湿米粉销售者;加工经营湿米粉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小餐饮、学校食堂和工地食堂,食品摊贩等。重点检查经营者,一是许可情况。是否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与实际经营项目是否一致。二是进货查验情况。是否有供货商资质证明,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三是标签标识情况。标签标示是否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湿米粉销售企业(档口)69家次,其中批发商9家次,发现标签标示不合格产品4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二、强化宣传,提高防范水平

  通过约谈企业、发放湿米粉类食品经营风险告知书等方式,加强湿米粉类产品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宣传教育,大力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及知识水平,尤其是对椰毒假单胞菌等致病菌危害及防范措施。共派发湿米粉类食品经营风险告知书58份。(市场股冯颖茵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