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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展湿米粉类生产单位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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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湿米粉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强化微生物污染防范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该局迅速行动,开展湿米粉类生产企业风险排查。

  全市共有湿米粉类生产单位4家,其中3家是食品生产企业,1家是食品小作坊,都是生产以淀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大米及其他辅料,经相应工艺制成,并未经干燥的淀粉制品。

  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对全市4家湿米粉类生产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排查企业许可情况、进货查验情况、标签标识情况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情况、贮存与运输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等。经排查,发现问题企业1家,发现问题2项,主要问题是无进货查验记录、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工艺布局等,已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发出《当场处罚决定书》1份。

  二、迅速行动,监督抽检。第一时间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迅速开展湿米粉类产品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与抽检。监督抽检的主要项目有水分、蛋白质、微生物、重金属和标签标识等,将大家比较关注的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作为风险监测项目。我局共抽检4家湿米粉类生产单位11家批次的原料及产品,从源头上抓好我市湿米粉类生产单位的监管。

  三、加大宣传,规范行业。要求食品生产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同时向4家湿米粉类生产单位发放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湿米粉》(DBS44/ 012-2019)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湿米粉类产品生产经营风险告知书》,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推动形成行业规范发展的良好格局。(生产股孙小苓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