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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落实”保障 节前市场监管领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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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五一”期间鹤山市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保障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4月24日开始,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五一”安全防范大检查。

  一、提前谋划研判,落实监管执法力量。前期,我局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形势进行深入研判,制定《鹤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五一”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晰安全保障的目标和范围。同时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确保任务分解到岗到人,由各领导班子带队下沉到基层,围绕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及复工防疫安全等工作进行隐患排查。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产品质量、危化品经营、机动车检测、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发挥网格化监管效能,通过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法规的宣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处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案件10宗,处罚金额共38.2万元,及时制止和纠正了涉案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从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三、线上线下监管,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围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4月17日至23日,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等部门,对全市17家即将开学的初高中进行现场督查,同时运用“互联网+”工程和“邑餐食安”APP开展线上监管、网络培训和健康信息登记,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有序开学复课。

  四、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农贸市场、商场、星级以下酒店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类公共场所要落实经营场所防控指引,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严防出现疫情。4月初,我市推出餐饮消费券政策助力餐饮行业复苏,我局迅速行动,从4月9日开始集中执法力量,对参与消费券活动的115家餐饮单位的卫生、证照、索票索证、防疫措施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截止4月27日,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56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77户次,督促餐饮单位整改防疫晨检、场所清洁消毒等12个问题,处理消费券相关投诉13宗,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复工人员及公众用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