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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构设置(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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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名称: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江门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配合上级部门拟定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划、目标任务;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财务会计、统计制度,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存储、划拨、调剂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核发、稽核、内部控制、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经办服务网络的维护,负责本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

  (五)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工作。

  (六)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组织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计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关系股、职工养老失业待遇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待遇股、信息管理股、稽核内审股、机关事业养老待遇和职业年金管理股。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8933160)

  负责协调各股室业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政府督办项目、上级部门和领导督查事项的督办上报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纪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宣传、教育、作风建设、本局规章制度拟订、公车管理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务等工作;协调开展工青妇及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的综合性调研;负责年度计划和总结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整理和编制综合报告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本局门户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联系电话:0750-8933169)

  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工作;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核算管理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付、结存、划拨、收支核算、对数、账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建账管理工作。

  (三)社会保险关系股(联系电话:0750-8933180)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险关系管理工作的业务操作规范;负责本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负责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养老保险手册管理、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建账;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宣传工作。

   (四)职工养老失业待遇股(联系电话:0750-8933187)

  负责城镇企业职工、退休管理区干部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审核和社会化发放;在职出国、在职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审核和结算工作;协助发放退休军转干部、企业离、退休人员补贴;配合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代管农村管理区干部退休养老工作;协助异地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负责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及待遇审核、发放工作;开展失业人员隐性就业监督工作;配合做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的管理工作。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联系电话:0750-8933136)

  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集、参保登记、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审核、社会化发放和有关统计制度建立等工作;负责整理数据、资料和台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府补贴资金;配合做好缴费标准、养老金待遇测算调整工作。

  (六)工伤保险待遇股(联系电话:0750-8933166)

  负责本市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和待遇核发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核发工作的业务操作规范;负责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协助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政策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和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三个目录”库(即:工伤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管理和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对应审核工作;开展工伤保险运行情况分析,配合做好缴费标准、待遇标准调整的测算、典型宣传案例收集、异常费用支出稽核工作;组织开展工伤住院被保险人资格核查、费用增长调控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医疗专家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工伤预防有关工作。

   (七)信息管理股(联系电话:0750-8933162)

  负责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管理以及硬件设施的保养、维修、升级、日常运行情况预警监控工作;负责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各项数据资料的储存、维护、提供利用等管理工作,并做好数据资料传送交换衔接工作;负责开展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技术培训;负责本局门户网站建设、维护以及网站信息的发布工作。

   (八)稽核内审股(联系电话:0750-8933199)

  负责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领取资格和标准情况进行稽核;审核、检查、监督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负责社会保险举报、稽核案件的承办或督办、转办工作;负责本局风险管理、经办业务检查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先行支付费用追偿、可疑数据核查和社保参保情况和领取待遇情况的协查工作;具体实施本市社会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整理、分析和编制综合报告及统计报表。

  (九)机关事业养老待遇和职业年金管理股(联系电话:0750-8933175)

  负责办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审核办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申报、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变化和缴费基数变更等业务;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审核和社会化发放;办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托管,协调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有关事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的管理,对账户记录异情进行核查与调整。协助征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8座138号

  办公电话:0750-8933160

  传真:0750-8933161

  邮编:529700

  电子邮箱:sbj@he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