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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社保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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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人社局的指导下,社保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创新公开机制,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社保工作的透明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有力促进社会保险工作全面发展。现将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保密工作的局领导负责审批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把握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将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职责,为信息公开把好质量关。

二、坚持公开原则,创新公开形式

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讲求实效,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了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提高公开效果,我局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机制,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在局网站、公开栏、宣传栏、服务大厅等载体公开政务信息,便于群众阅览。凡涉及职能类的,在局公开栏及网站上公开;涉及政策法规类、服务类的,在局网站及服务大厅显示屏、户外大型宣传栏、广告机、广告灯柱一条街等地方和通过标语、海报、编发短信、印制宣传单等方式公开,同时,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到鹤山电台《民生热线》栏目与听众互动,及时解答社保政策问题;涉及工作动态的,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站公开,凡涉及重大工作决策的都通过会议纪要下发。同时,政务公开做到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尽快、及时地将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健康有序地推进。

三、抓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在公开内容上,我局密切联系群众,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干部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确立了对外重点公开内容:1、单位概况、机构职能、股室设置、分布及主要职能、局领导简介、职责等;2、社会保险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3、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4、服务承诺及监督投诉。对内重点公开:1、内部管理规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2、人事任免、奖惩录用、评优情况;3、单位基本建设情况。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首先,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其次,在服务大厅和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公开投诉电话,开通多种渠道接受群众意见,落实专人负责。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确保群众投诉渠道通畅。

五、总结经验,推进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

在局领导的重视和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近年来,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主动公开意识和完善监督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推动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

(一)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在原有公开形式上寻求创新与突破,把政务信息公开融于各项具体工作中,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开拓政务公开新渠道,努力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并加以完善,促进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在“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努力实现阳光政务。

(三)强化监督力度。认真抓好重点工作的公开和落实工作,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力度,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绝对安全和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