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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初审合格人员情况公示(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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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37号文)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广东省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粤人社函〔2011〕4529号)精神,现将经初审合格人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止,公示时间7天。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来电或直接到我局社会保险关系股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750-8933180 


序号单位姓名性别年龄工作起止时间
1鹤山市淀粉厂梁美燕491996年11月至1996月12月、1997年12月、1998年11月至1998年12月、1999年11月至2000年01月、2000年09月、2000年12月、2001年02月、2001年06月、2001年09月、2002年01月(共14个月)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