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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三个方面”,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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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提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鹤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多措并举,推动内部控制建设从“立规矩”到“见成效”的转变。

  一、以学促干,转变内控观念

  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内控意识,树立内控理念,切实履行内部控制的职责,推动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实现“要我内控”到“我要内控”的转变。

  内控检查评估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内控培训计划,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纳入重点培训内容,结合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当前社会保险工作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使内控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贯彻实施内部控制的良好氛围。强化基金警示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坚守底线,不越红线,绷紧风险防控“责任弦”,筑牢基金安全“防火墙”。

  二、以查促改,堵塞风险漏洞

  按照省内控评价体系,对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及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以点带面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再上新台阶。

  从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和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三方面的检查指标,全面检查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制度建设、实施及信息化建设情况,重点查看单位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等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执行。通过对相关资料查阅、询问等方法,全面排查内部控制建设及其组织实施的情况,根据检查指标进行评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查意见并限期整改,推动单位重视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防范经济活动风险。  

  三、以报促建,提升治理水平 

  以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搭建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整体框架,全面、客观地辨识、分析和评价风险隐患,推动内控工作取得新发展。

  聚焦财务管理、基金运行等业务风险环节,强化建章立制,制订完善《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业务权限管理暂行办法》《鹤山市社保局历史信息审核工作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持续深化内控制度建设,加强人员内部管理,强化财经纪律约束,维护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效能逐步提升,实现内部控制为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和目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