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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社保局提升“四防”能力 筑牢社保基金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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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牢社保基金安全主线,鹤山市社保局在“紧”“严”“快”“实”上狠下功夫,多措并举推进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多点发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规范运行。

  “紧”字为先,筑牢“制防”堤坝 

  鹤山市社保局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为基础,全面梳理社保各项经办流程,重新编制社保办事指南,不断完善修订《鹤山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工作指引(试行)》《鹤山市社保局财务管理制度》和《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业务权限管理暂行办法》等10项制度,签订《鹤山市社保局风险防控工作责任书》15份,以制度推动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稽核力量,打好“日常监督”+“高风险业务督查”组合拳。2023年按照上级安排进行专项检查24次,稽核抽查12次,整改14个内控监督问题;5人清除不相容权限,清除5名编外人员复核、审批权限,1名工作人员在高风险岗位任职超过5年进行交流轮岗。进一步明确了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和信息系统操作权限,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落实三级审核制度,业务经办更规范、权责更明晰、层次更清楚、管理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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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字当头,夯实“人防”基础

  巩固深化社保基金提升年行动成果,持续深入开展清数行动,扎实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主题党日、青年法治讲堂等形式,邀请市纪检派驻组组长和局常年顾问律师作廉政教育专题授课3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组织学习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片,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对苗头性问题高度重视,健全谈心谈话制度,防微杜渐,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纪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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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常年顾问律师作廉政教育专题授课

  “快”字为要,凝聚“技防”合力

  依托省大集中系统、社保信息比对查询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在发放待遇前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做好事前监控。与市公安、司法、民政、卫健、税务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每月从相关部门获取参保人员的死亡、火化数据,将外部数据与我市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比对,实现每月9万多条养老待遇发放数据事前比对,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有效遏制多发待遇问题发生。

  “实”字托底,发挥“群防”效能

  组织工作人员、社保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反欺诈等宣传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及时处置各部门提供的线索,通过在鹤山市社保局政府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留言板、设立举报箱等方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监督渠道,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监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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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反欺诈宣传工作

  

       下一阶段,鹤山市社保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守住基金安全的底线红线,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着眼社保基金经办新形势、新管理、新发展要求,创新开展“四防”协同建设,健全内控监督,提升社保监管能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织密扎牢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网”,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奋力推动鹤山市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