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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全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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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创新社会保险经办模式,构建多渠道经办服务体系,实现社保经办不出门目标,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鹤山市社保局积极增强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力度,从2023年6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全流程办理,实现服务对象“零跑腿”,真正做到机关养老保险业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为做好鹤山市机关养老保险业务网上全流程办理工作,鹤山市社保局发出《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指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单位法人用户账号激活和登录操作办法》、《机关养老保险业务常用附件表格》,指导各机关事业单位按规程网上全流程办理机关养老保险业务。对于在办理机关养老保险部分新经办规程规定有新要求的,鹤山市社保局积极与各参保单位沟通协调,针对新的附件表格填写要求进行解释指导,指引单位按新要求、使用新附件表格网上办理机关养老保险业务。截至目前,已基本实现参保单位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日常机关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动、退休待遇申领核定、单位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养老待遇停续等基本业务。

  通过逐步健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网上全流程办理,有效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限、简化了办事程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信息化系统切实服务群众。下一步,鹤山市社保局将及时收集和反馈单位网上办理业务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网上服务系统,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