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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严把定点药店资格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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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保障基本民生,鹤山市社保局按照省关于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规范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申请手续,严把定点资格准入关,积极推进统筹疫情防控、医保惠民和零售药店的全方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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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4日,鹤山市社保局联合市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企业专家等多部门成立评估工作小组,由社保局局长黄艳华带队一行7人深入到雅瑶、沙坪等镇街共5家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考核评估,评估工作小组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规则和程序的通知》(江人社发﹝2016﹞310号)的评估标准,依法依规对纳入考察评估范围的零售药店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的5家零售药店,评估综合评分均在70分以上,符合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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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艳华强调,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药店作为抗击疫情的“次一线”前沿阵地,肩负着守护百姓健康的光荣使命,亟需守法经营、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切实履行医保惠民,医保利民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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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为规范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鹤山市社保局先行先试,创新引入市场力量,努力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第三方监管力量,加强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巡查、管理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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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鹤山市社保局将持续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特别是新纳入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强化检查回头看工作,有效查处和防范医保基金欺诈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