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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鹤山市简化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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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快速建立和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人员流动日益频繁,省内跨市流动就业更是成为了普遍现象。目前,依托广东省内已建立起的社保大集中业务系统,已实现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的统一管理,为切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四减”“四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社保关系转移流程,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20年10月1日起,取消办理转移过程中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的打印,详情如下。

  以往参保人从鹤山市内企业辞职后再到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就业,有将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意向的,需要先到鹤山市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再到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自2020年10月1日起,凡是其在鹤山市内的原参保单位没有欠费的,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需原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办理养老保险暂停缴费业务后,即可持身份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将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无需再到鹤山市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除此以外,参保人如仍需打印《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用于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信息及视同缴费账户信息,仍可到鹤山市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原打印经办业务仍对外开放服务。也可使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注册登录后在“社保医保”服务栏中,选择“养老-开具社保证明/凭证-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省内转移)”中阅览打印。

  本次精简社保关系转移表单,进一步方便了参保人,彻底减少两地来回跑动次数,反应强烈的堵点问题,实现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