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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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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鹤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江门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  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法治建设会议3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依法治市工作作出批示24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制定市政府年度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委党校重点课程。坚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统一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在法治江门建设考评中,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评优秀;在广东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中,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在江门地区首创研发上线制造业当家“一把手”工程指挥系统,实现首批县镇村数据在省平台对接上线,助力“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制定《鹤山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方案》,梳理汇总402件政务服务事项,汇集19个部门30项惠企政策。设置企业开办“一件事主题”等特色窗口,与多地区实现“跨域通办”政务服务战略合作。建成全省首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5G智慧服务站点,为318家次企业提供服务。在鹤山工业城设立首个县域国际仲裁联络服务站及江门首个工业园区行政复议庭。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印发《鹤山市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2023年全省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培训班在我市召开,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公开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法律顾问前置审核机制、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过程法律保障工作机制,在各镇(街)均配备法律顾问,并有39个党政机关、群团组织聘请法律顾问。今年已办理政府重大法律事务328件。全力推进“粤法治”平台运用,以信息化打造全省首个县域智慧法治中心,创新推出智慧法治“1+7+N”模式,联合腾讯公司在龙口镇上线启用“智慧表决云平台”,实现该镇村内重大事项网上表决。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文明执法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组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立查立改率为100%。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较大影响案件移送目录清单和镇(街)协调监督办公室权责清单。召开鹤山市行政职权事项调整评估工作会议,完善赋权事项评估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县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手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梳理发布典型案例。举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比武。古劳市场监管所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定为五星级市场监管所。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探索建立健全监督集成机制,推动行政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作用,完成对全市13个单位共168宗行政执法案卷的全面评查。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实现市镇两级党政机关督察全覆盖。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照问题清单真抓实改,及时发出督察建议书3份,确保整改到位。及时公布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完成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及抽查事项清单等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镇街联合法院、劳动争议仲裁院试点探索调解联动机制,实现“一站式”闭环解纷。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60次,参与调解案件725宗,成功率100%。鹤山市司法局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上线“护薪一嘀”平台,完成接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登记的欠薪线索911宗,按期办结率100%。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劳动关系联处中心获评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依托高科技+人性化“智慧矫正”,做好重点人群帮教工作。稳步推进鹤山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与省社矫一体化平台完成对接,在2023年全省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上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表扬。

        (七)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设,设立鹤山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升级打造江门首个“党建+法治”智慧教育实践基地,建强法治人才库。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556名“法律明白人”,覆盖全市139个社区(村)。成功争取省审核同意在鹤山农商银行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持续推动优质法律资源下沉,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23宗、民事援助案件34宗。建成古劳水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构建“法治+文旅”新模式。通过县镇村三级法治直播间将法治宣传教育延伸至乡村,收听、收看已达113万人次。雅瑶镇陈山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双合法治讲习所和市税务局获评江门市法治文化“十佳”特色品牌。

        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市发展改革局等6个单位进行评议和实地考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实现43个单位述法全覆盖。关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基层执法等热点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尚未健全,未全面贯彻落实司法所负责人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机制,未能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

        (二)法治统筹力度仍需加强。法治建设成效在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中的分值权重不高,法治建设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考核抓手力度不足,相关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一。

        (三)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提升。镇(街)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员偏少,执法实践经验欠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未能及时学习新法新政策,容易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四)复合型法律人才紧缺。缺乏涉外法律人才和具备经济、管理、金融等学科背景的法律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法治化国际化法律服务工作发展。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及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化完善全省首个县域智慧法治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县镇(街)两级法治建设,助推县域高质量发展。

        (二)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强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落实职权下放部门业务培训指导责任,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强化法治督察和调研,强化法治建设工作合力,争当市县法治建设规范化先行点。

        (三)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和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持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