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鹤山市历史
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做好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鹤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江门市委、市政府和鹤山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维护修缮等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在我市范围的实施。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申报、名录管理、保护规划编制、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协助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调查、申报认定、维护修缮等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工作。
各镇(街)、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侨务局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工作。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李海权 副市长,址山镇党委书记
召 集 人:李永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荣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钟志权 沙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江杰 雅瑶镇党委委员
吕剑斐 古劳镇党委委员
黎少波 龙口镇党委委员
梁颖聪 桃源镇党委委员
李子成 鹤城镇副镇长
朱永兴 工业城管委会副主任
冯 雨 址山镇副镇长
任振健 宅梧镇党委委员
吴健康 双合镇党委副书记
凌品权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侨务局)副部长、市侨务局局长
吴巧菁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炎壮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卓尧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余晋毅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仕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国明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张定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梁汝权 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冯伟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陈晓篇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总召集人批准。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联席会议工作安排,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建议,报总召集人批准确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受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提请联席会议审议的议题。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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