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人民
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
《鹤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鹤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鹤府〔2020〕1号)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1 | 鹤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2021-2035年)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2 | 鹤山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 市应急管理局 |
鹤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听证目录
序号 | 听证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1 | 鹤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2021-2035年)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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