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
宗地440784005003GB01413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撤销宗地440784005003GB01413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的请示》(鹤自然资〔2021〕92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宗地440784005003GB01413挂牌出让公告。
二、请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相关稿件: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撤销宗地440784005003GB01413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的请示》(鹤自然资〔2021〕92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宗地440784005003GB01413挂牌出让公告。
二、请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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