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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宗地440784005003GB01413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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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

  宗地440784005003GB01413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撤销宗地440784005003GB01413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的请示》(鹤自然资〔2021〕92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宗地440784005003GB01413挂牌出让公告。

  二、请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