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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项目(鹤山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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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深圳至岑溪

  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项目

  (鹤山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组的通知


共和镇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顺利开展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项目鹤山段征地拆迁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项目(鹤山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组(以下简称“协调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文  副市长

  副组长:黄剑锋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帝根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凌立新  共和镇副镇长

  余洪俭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炎壮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茂坚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艳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吕建民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邓兆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柱荣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乐  坚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宋啟林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何伟顼  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伟翔  市林业局副局长

        吕健贤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副局长

  张世锋  鹤山公路事务中心总工程师

  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协调组工作部署,跟踪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汇报工程进展、合同洽谈、征地拆迁工作等日常工作。工作总协调人:黄剑锋(兼),办公室主任:罗柱荣(兼),联系电话:13702291090,传真:8889660。

  协调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项目完成后自行撤销。各位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 由所在单位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按程序报协调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