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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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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全体公民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中。

2.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3.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突出学习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职责相关的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增强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素质,提升政府机构管理与服务水平。

1. 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治度,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

2.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旁听庭审、开展法律业务知识竞赛、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学习。

3. 组织发动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密法》

干部职工

增强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

1.借助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干部学法,同时每年组织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

2.邀请专家对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培训,以及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效能;

3.结合我局行风建设活动,举办业务讲堂,借助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和答题平台开展自学,组织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

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治意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建立普法与执法实践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全程说理式执法机制;

2.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3.青年仲裁员进企业进行普法;

4.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

5.发布人社日课。

深入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以及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等政策

社会大众、企业、劳动者

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治意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通过服务窗口向服务对象进行政策宣讲和解读;

2.进企业、进社区举办政策宣讲会;

3.利用招聘会、现场走访企业等机会发放宣传材料;
4.发布人社日课;

5.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